今天,我去拿新房子的钥匙。物业经理支付了去年的所有物业费。我说我去年没有办理入住手续,没有拿到钥匙,也没有享受酒店的任何服务。我为什么要付去年的钥匙?物业经理说这是规定。如果我不给钥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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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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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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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视相关约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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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入住的房子需要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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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