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三个月。由于个人原因,我一个月前提议离开。我在工作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我拿到工资时,老板认为交接班等不合理因素扣了我工作期间的全部工资,欠了他600元。我该怎么办?

2022-09-11 23:4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欠半年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如经劳动监察大队限期支付,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
  •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仲裁

  •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老板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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