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村户口,2004年结婚,2015年离婚。在婚姻存储期间享有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权。请问我可以请求土地分割吗?

离婚
2019-04-13 23:5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分割建议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
  • 离婚了还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的概念: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 办理离婚证,户口迁移到哪里,就在哪里办理,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