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年初被六合区公安局监视居住,今年6月23日又因抢劫案件被栖霞公安局取保候审,因为我患有严重疾病,看守所不予关押。

其它
2018-08-01 14: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公安局下发取保候审决定书亲属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保证人可以代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保证人应当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捺指印。
  • 只要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了强制措施,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主犯,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就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接到被羁押通知后就可以办理。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