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因经济原因无法运营,因此被调任给了新老板。当新老板接管公司时,他带了一名财务官,让我在那个月办理交接手续。我没有在公司工作,两个月后也没有来上班。老老板欠的工资已经转给新老板支付,但新老板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而拒绝支付。2014年,他没有支付剩余的工资,直到2015年12月1日,他被反复催促,因为我在家怀孕和生孩子不方便,我丈夫拿了我的工资,在经济诱因下写下了自动辞职。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吗?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将近九年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
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