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济适用房已经满五年,但是还未有房产证,能买卖吗?合同受保护吗?能直接换名吗?

2019-04-14 12:49: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若土地纠纷是涉及到拆迁的话,因为通常拆迁赔偿是按照房产证的,不是按照土地证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程序如下:
    一、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取得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七、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买卖经济适用房的法律规定,  
    一、买卖经济适用房的法律规定  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所定的标准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四是明确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细则》还规定,已经购买经济使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按规定价格及合同约定回购。享受过福利分房退回房屋前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  
    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手续  申购手续这样办理: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 下面就为大家一一介绍一下:在房产证上换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有三种方式: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三、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
    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
    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接下来,我们说说房产证减名字的事!房产证去个名字,流程和费用是多少律师表示,房产证去名字也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去掉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只需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从1%——3%不等。共分四种情况: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
    1.5%;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3%;购买非普通住宅:3%。以一套60平方米、180万元的普通住宅为例,有父母和子女3个人名字,现去掉子女名字,根据情况不同,需要缴纳的契税最少6000元,最多
    1.8万元。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 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 目前经济适用的出售分为两种,一种是经济适用房要居住满5年,就能够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出售之后按照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另一种就是指经济适用房未能够居住满5年,这样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是不能够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出售经济适用的业主不能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规定是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居民或者是家庭购买亦或者是政府收购,相对来说是不合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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