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门面房,没有权利进入社区。社区没有权利向我们收取物业费吗?
-
《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物业公司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业主即使未居住也需按时交纳物业费
-
建议起诉
物业管理。你可以将上诉理由作为抗辩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
具体依照你们签订的物业管理
合同执行。若物业公司收取超过合同约定的费用而有没有合理理由的,你是可以拒绝缴纳多收部分,并可以主张退回已收取的多余部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