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试用期是三天,我上了九天的班,老板因为不明原因解雇了我。也不付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权要求劳动补偿吗?我们是私营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22-09-15 18:2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只凭试用期合同能申请双倍工资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劳动合同不及时将可能面临给予职工双倍工资的处罚
  • 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给与补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便将其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开除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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