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洋县安置房能否买卖?我可以转让所有权吗

2022-09-16 10:2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所有权不可以买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但同时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等等
  • "购买安置房有以下流程:
    1、要先签订房地产的买卖合同
    2、签了买卖合同首付以后,再付三成的手续费;
    3、要去房地产的交易中心进行过户;
    4、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
    5、一方不去的话,要委托公证处作证;
    6、还需要递交开发商名下房产证原件,开发商法人的委托书等资料。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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