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条今借A35000元签字手印,还有一个欠条,今欠A东坝管道安装费53900元,签字手印,起诉能百分百胜诉吗?胜诉了我多久能拿到钱?

2019-04-14 17:37: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条有签字即有效,电话录音内容若有提到欠款可以作为证据适用。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双方欠条有约定管辖地,则按合同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债务人在给债权人出具的借条上签字,或者既签字又按手印,系债务人对借条上所载明的欠债权人钱客观事实认可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债务人不能证明在订立借条(借款合同)过程之中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该借条或欠条合法有效。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依约偿还借款。对于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需要看双方在借款合同之中,是否约定了支付利息,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视为不支付利息。
    约定了支付利息的,不得违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的限制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于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了支付利息的不得违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的限制规定。当事人约定年利率为百分之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百分之36的,超出部分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经支付的超出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 债权债务纠纷去法院起诉需要原告身份证,欠条或者其他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起诉状去法院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
    (四)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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