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工厂上班期间得了肺结核,近厂前体检都没有这病,现在查出来我能要求带薪休假治疗,或者停薪留职好了再去上班吗

2019-04-14 21:25: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单位有义务为符合法定要求的员工提供年休假,但单位同时拥有统筹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权力。
      对于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不安排的,应当支付三倍工资。   2)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需提交书面申请: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对于职工上班期间工伤的认定,一般来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公司入职前需要体检合法吗?   现在一般在员工入职前,公司都会要求员工进行体检,提交体检报告。对于公司要求员工入职前需体检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领域中“法无明文规定即容许”,所以公司入职前需要体检是合法的。   但是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分为哪几类?   按照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检查分为以下六类:   
    (1)接触粉尘类;   
    (2)接触化学因素类;   
    (3)接触物理因素类;   
    (4)接触生物因素类;   
    (5)接触放射因素类;   
    (6)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职业健康检查由谁承担检查费用?   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检查费用: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相关资料。
  •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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