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近五年,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并且无故解雇了我。我该怎么办?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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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无故辞退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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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
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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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无故辞退的,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赔偿,如协商不成,就去劳动局申请劳动
仲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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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