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位家庭妇女有一个6岁的女儿一直我呆,她爸上班有工作,有房,我什么也没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啊。

离婚
2019-04-15 07:3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孩子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孩子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倾向无过错方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配偶一方不法侵害配偶他方,基于配偶身份享有的合法权益,其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方对此所受到的损害有权请求赔偿,过错方则负有赔偿损失、给付抚慰金的民事责任。当然离婚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上是可以要求另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
  • 对于以上情况,其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那么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夫妻感情已破裂,那么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其二,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分割,但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行为,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1、调解书没签字就不会生效,法院应该在6个月以内审结(普通程序)
    2、如果法官认为你们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否则就会驳回你的起诉。我认为,你们至今分居已近2年,基本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可以判决离婚。
    3、如果没有判决离婚,那么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 ,你只能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