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 49%股东 公司法人,51%股东要求变更法人为他的亲信,由于公司有诉讼我是被告,我不同意变更,51%股东可以凭他掌管的营业执照、公章,和股东会议我明确表示不同意变更法人的股东会决议,可以自行去工商强行变更吗?如果他欺骗工商变更成功,我应该怎样维权?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4-15 09:05: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人变更流程编辑
    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 一,首先把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带上,交回税务机关,营业执照变更后,30日内变更税务登记证。 二,变更营业执照。
  • 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情况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此种方式的关键在于寻找受让方,如果没有人愿意受让该股权,或者就股权转让价格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也难以进行下去。
    而优点是只要有关各方达成一致,随后就是一些程序性的手续,简单易行。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第72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说明,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做出不同的规定,可以严于公司法的规定,如为了防止被其他人恶意收购而规定禁止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也可以松于公司法的规定,如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等等。
    不同的规定也会给股东的股权转让造成影响。
  • 根据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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