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后婆婆的财产儿媳和孙子有资格继承吗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一下财产继承问题。在我父亲几岁的时候,我奶奶去世了,我爷爷又娶了一个媳妇,也就是我的后奶奶,我奶奶有点傻,和我爷爷生了两个女儿和一个傻儿子,也就是我的两个姑姑和一个叔叔,在这两个姑姑十几岁和叔叔3岁的时候,我父母就结婚了,结婚以后一直照顾这个家至今有四十年了,我爷爷很早也去世了,一直都是我父母在照顾我奶奶和傻叔叔。我这两个姑姑都结婚了,结婚以后很少回来看望和照顾奶奶和傻叔叔。在2011年的时候我们这里平改开发她们两人才总往这里跑,往这里跑她们打的什么主意明眼人都明白,就是想争财产来。政府分钱,他们两个不让我父母去领钱,因为这个我父亲在过马路的时候想事情被车撞死了,我说白了就是让她们害死的。我父亲去世以后,我们这住上了楼房,本想我和我母亲把我奶奶和傻叔叔接来一起住好照顾他们,可是被两个姑姑接走住他们家去了。政府分的A被他们拿走了,应该分给我奶奶和傻叔叔八十平米的楼房被她们卖了,买了一个五十平米的楼房,请问律师她们这样做合法吗?难道就没有我母亲和我这个孙子的一点财产吗?还有就在前两天我的傻叔叔死了,她们姐俩不让我和我母亲去,晚上死的她们两个姐姐就想拉着去火化,这还是被人拦着才在家放了一夜,可是第二天早晨还是被她们拉着去火化了,请问她们这样做合法吗?这样做难道不算触犯法律吗?人们都想不明白她们这两个亲姐姐为什么这么着急去火化?难道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吗?我这个傻叔叔的财产,难道我这个做亲侄子的都没有资格继承吗?难道兄弟的财产,她们做姐姐的有资格继承是吗?请律师尽快给我答复,在线回复就可以,我不方便接电话。谢谢了

2019-04-15 09:3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依法您对婆婆的遗产没有继承权,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如果继承发生在您和丈夫结婚之后,且没有遗嘱确定只归您丈夫所有,您丈夫承继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 一、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 遗产继承分割需要的条件:从被继承人死亡那一刻开始,遗产就可以进行继承分割。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