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方最先都是河南户口,结婚登记是在河南省办理的,现在丟失一本结婚证,男方户现为黑龙江省,我的户口仍然是河南省的,现想在黑龙江办离婚手续可以吗?

离婚
2019-04-15 09:50: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男女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去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只要证件齐全,整个办理过程只需十几分钟,就可以拿到结婚证。 领了结婚证就可以办理婚迁,但是不能一起办,因为婚迁是在派出所办理。 我再给您一个婚迁户口的流程,领了结婚证就可以迁户口了。
    1、夫妻双方各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要落户的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夫妻投靠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审核后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2、持准迁证到女方方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3、持迁移证、身份证、身份证、结婚证再回到要落户的男方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就可以了。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别忘了采纳一下,支持一下我的采纳率,非常感谢。
  • 您好:
    1、可以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持结婚证、身份证等即可起诉离婚。
    2、不用把“未婚”变成“已婚”。
    3、离婚时要对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做出明确约定或判决,所以要出示财产清单。
    4、再婚时要出示离婚证。证明你已离婚。
    5、可以分期给付。 仅供参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我国新婚姻话不承认事实婚姻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离婚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