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母亲在2.14号晚上骑电动车回家到小区附近的时候被汽车撞了,我母亲在骑电动车过马路的时候被撞的,路边没有红绿灯,也没有斑马线,因为进小区要从慢车道的花坛路口进去快车道才能到对面的小区。对方有行车记录仪,非的说责任一人一半,麻烦您。这个是一人一半还是他全责

2019-04-15 09:5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骑电动车被撞,若是对方全责,对方应赔偿你在事故中的全部人身及财产损失。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对方不赔偿,事故是在交警队调解处理的要依靠交警出面处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汽车,电动车,责任事故认定是不我们说了算的,只是可以给你建议,最终还是交警判决为准。、
    按照你说的,这个事故应该机动车负事故的只要责任,因为非机动车有超速,不按照规定路线行
    驶。
    还有就是你负事故的全责,因为在十字路口,右侧车辆一个让左侧车辆先行,所以就是你要走全责的。
  • 汽车被别人撞到,找保险公司流程: 汽车被别人撞到后,投保人立即拨打投保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根据提示依次说明情况并按要求操作;
      
    (1)提供保险单号;
      
    (2)提供报案人姓名、与被保险人关系、报案人联系地址、电话、其他联系方式,如果是业务人员报案,还应提供业务员号;
      
    (3)提供出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身份证明名称及号码)、联系地址、电话、其他再联系方式;
      
    (4)说明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故原因、出险经过、出险结果等项目。
     
    (5)投保公司受理后专人勘察核实,符合规定的按照程序办理理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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