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两年,与丈夫经常吵架打闹,脾气不合,想要离婚,想请教离婚相关的财产和子女归属问题。

离婚
2019-04-15 12:47: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除非有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存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庭一般不会准予离婚;如果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原告又坚持起诉,坚决要求离婚的,法庭一般就准予离婚了。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先行解决,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协商确定,则可以通过法律的诉讼程序来解决。

  • 1、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 离婚有两种途径,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关于财产问题,可分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照顾女方和孩子,还有无过错方,通常情况下对半分割。
    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根据夫妻经济情况,孩子自小和谁共同生活等,由法院判决;10周岁以上的孩子,还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