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婚内财产分配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2019-04-15 13:27: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协议应受法律保护,理由如下:

    一、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可以自己约定财产的处理方式,拥有对财产的处理权。同时,新婚姻法也规定,如果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外,夫妻相互保持忠诚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婚姻关系稳定与否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此。违约赔偿的“忠诚协议”,实际上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责任的具体化,完全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所以应该而且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只要“婚姻协议”在制订时,婚姻双方自愿约定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约定的赔偿数额有可行性。同时,双方在协议中体现的是各自的真实意愿,并且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约,法律应该认可它。但是,对协议中离婚时间等约定无效,因此签订时要注意协议内容不要违翻法律。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1.和解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或声明等证明民事法律行为的书面材料,不是必须得有第三人签字的。只要当事人在签字之时,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该签字行为,系当事人对于和解协议上所载明内容的认可,系双方当事人对于协议之中的条款达成合意的表示。因此,自签字之时,该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2、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7条、58条、59条、60条
  • 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很多人认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而已。  协议公证不公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约定好。
    慎重一点的话最好委托律师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起草,完全没有必要花钱去做婚内财产协议公证。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签订的财产协议是否可以办理公证手续的问题,公证处明确把“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列为其一项特色服务。
      公证处可以办理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 夫妻约定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分为对内效力(指夫妻之间)和对外效力(指对第三人)。  对内效力,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对外效力,主要考虑的是在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保护夫妻财产权的同时,要保障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对财产约定的,该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夫妻一方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按照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进行偿还。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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