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户口,现在需要医学出生证明,一定要做亲子鉴定吗?小孩在家生的
-
出生证本身,并不存在遗产继承权:
1,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法定的继承关系;
2,
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明确继承人,在未留遗嘱的前提下,遗产可以相互继承。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亲子鉴定应用范围是什么:
1、涉及子女抚育责任纠纷,对有争议的婚生子和私生子亲缘关系的鉴定。
2、强奸至孕或违纪性案件对孩子(包括胎儿)亲生父亲的确定。
3、怀疑产院抱错婴儿。
4、杀婴、拐骗儿童等刑事案件中孩子身源的认定。
5、在某些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处理时,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6、寻找失散的亲人,包括某些认祖归宗的需要。
7、移民涉外公证,
财产继承纠纷。
8、重大灾难事故身源认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可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
医学鉴定机构是独立的社会团体,它是由政府出资设立的。需要申请医学鉴定可以到当地专业的鉴定机构申请,不懂相关程序可以由专业律师介入协助。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