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网络诈骗骗了三千多块钱我想问问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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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5 14:32: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诈骗的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取:
      
    1、依靠司法机关进行追缴。钱财在没有被犯罪分子挥霍的情况下,最为直接有效。
      
    2、看犯罪分子是否有悔过之心,主动退赔。这种情况多是想争取司法机关从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能积极退赔,可以出具谅解书。
      
    3、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犯罪嫌疑人的财产。
      
    4、被害人不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刑法及司法解释对构成诈骗罪的数额进行了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 财物被诈骗受害人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根据具体情节和数额追究刑事责任。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要回,钱如果是调解已经赔钱了,或者是法院判决已经赔钱的,你可以不用管,如果对方不满意,他会到法院去起诉(只针对调解),等法院判决该由你赔多少你再赔。如果起诉,他会将责任人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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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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