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付了一笔定金买了一套二手房,结果发现我买不到这套房子。如果我不想买,我该怎么办

2022-09-24 04:2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如果卖方房屋不想卖了,需要看双方是否有签订合同或者交纳定金等情况。若买家刚刚交付了定金,但还未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此情况下法律关系较为清晰,相当于预购房合同,合同标的为标的房屋的购买权
  • 在二手房买卖中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买方出现违约行为的,卖方可以先与买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就应该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方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卖方可以选择不同的解决办法。
    第一个就是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说,要求买方及时支付房款。如果对方不愿意,卖方可以拒绝返还买方为了购买二手房而预先支付的定金。第二个就是可以要求与买方解除合同,如果卖方因为买方不履行的行为,发生了一些金钱上的损失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赔偿这些损失。
    但是一切的前提都是,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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