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你一个问题,我老公的爷爷现在是癌症晚期的患者,人在医院,已经恶化了,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爷爷的名字,需要五年才能过户给我老公,但是房子是2012年开始算得,没到五年,加上爷爷病重,可能需要爷爷写遗嘱,但是这份房屋赠与的遗嘱该怎么写呢?是由爷爷亲自写了然后签字拿去公证吗?

公证
2019-04-15 16:43: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遗嘱没有公证,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遗嘱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产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你爹妈去世,需要凭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有了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才是你的,
    不办理过户,没有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和你没关系,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房屋过户在公证处不可以办理,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 遗嘱书、遗嘱书应写明: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理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