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帮人做担保15万元。借款人未偿还。银行于1月起诉,本人及另外一个担保人偿还10万本金,剩余两万多本金归借款人偿还,并在银行签约保证书。后借款人继续逾期。本人于7月偿还所有本金及利息罚息。还剩4000余元诉讼费要求银行联系另外一个担保人偿还。之后现在11月突然发现自己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方才联系银行,原因为银行联系另外一担保人说其不愿意偿还4000余元诉讼费及律师费,逐直接报给法院。期间7月至今,银行从未联系过本人,在不确定本人是否愿意还款的前提下,直接报送法院,影响本人征信,银行是否有责任,能否要求银行撤销本人问题征信。(因本人前后已偿还大部分贷款,如果银行联系我,我肯定会偿还)

2019-04-15 16:47: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罚息:签订贷款合同时,一般会对贷款逾期作出一些规定,逾期一般都会产生罚息,金融机构不同,罚息的金额和产生的利息也不尽相同,但作为一笔本不该支出的费用,还是能不产生就不产生的好。
    二、信用污点: 不要小瞧这一点。贷款一旦逾期,银行就会将你的逾期记录上报至央行的征信系统,记录一旦生成,你的个人信用报告上就会留下污点。这小小的污点,会对你未来的贷款、申办信用卡形成不小的阻力,借款人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三、无法享受贷款优惠利率: 我们都知道,去银行申请贷款时,贷款利率舒服不同程度的浮动,优质客户通常可以拿到最低贷款利率,而有过贷款逾期记录的用户,即便拿下贷款申请,想要享受利率折扣,基本就是白日做梦了。
    四、逾期的话会根据时间长短对您的征信有影响严重逾期(超过90天)征信就是黑户,在逾期还清前是无法再申请任何贷款业务的,逾期会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等额外费用,长期逾期利息大于本金的事情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还请谨慎对待。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民间借贷超过约定还款时间,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哪些借款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诈骗呢?一是借款人在借款前有无实际偿还能力。
      借款人借款前的实际财务状况是判断其是否具有诈骗故意的基础事实,因此在借贷型诈骗案件中,对借款人有无实际偿还能力的证据审查是非常重要的。
    要多方调取借款人的存款、股票、投资股份、固定资产(房产、汽车)等方面的证据,证实其在诈骗前是否已经失去了偿还能力。
    二是借款人所借款项的实际用途。
      借款人所借款项的实际用途也是查明借款人是否具有诈骗故意的重要方面,通常借款人都会辩解称将款项用于正常经营、投资等,必须结合在案证据进行审查,同时这也是案件取证的重点和难点,许多案件无法定性为诈骗,究其原因就是未查清款项的实际用途。
    因此必须针对借款人对于所借款项的去向予以查明,查明借款人的辩解是否真实。
    三是借款人借款后的实际表现。
  • 债权人起诉担保人,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的内容还款,只要签订的正规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法院是有权对其要求还款,如果担保人不还,严重的是会被黑户的。
    被起诉后担保人需要:
    1、如果是合同是有效的正规的;
    2、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还款;
    3、担保人如果不还法院有权对其个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
    4、直到借贷者还款;
    5、担保人如果超过一定的是时间会被银行黑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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