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村里一个人关系还可以,以借款协议形式,借100万,月息1分8。现在加上利息欠了115万,了解其经营状况,两年内基本还不了钱。所以到了还款日期,找他还钱,就写续期借款协议(每次协议5个月),已经续期三次了。最近电话不接,只能到村里去找他。他家2个门面的房产证在我这,没有拿到国土使用证,没有进行房产抵押登记,他家还有一套房子价值大概40万,一辆车子。据了解他还欠了一屁股的债。所以基于这种情况,我是先进行抵押登记还是进行诉讼?大概要花费多少钱,时间多长,要不要进行财产保全,家中基本没有钱了。保全有担保风险吗?保全后可以获得优先赔偿吗?

抵押担保
2019-04-15 16:5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如果几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的先后顺序相同,也按照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
    二、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以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几个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按合同生效的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第一个生效的抵押合同的债权人首先受偿,清偿之后有剩余的,第二个抵押合同的债权人受偿,依次类推。
  • 在个人借款协议中,要注意到 
    (一)借条的名称最好不要写成欠条  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避免出现欠条可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要写清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三)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还款到期日之后的两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将利息约定在借条中  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 其实风险担保可以分为多方面的担保!比如商业风险担保、创业风险担保、财务风险担保等等多方面的担保!但是总的风险担保的意思就是通过第三方为甲、乙双方的协议作出一定得担保。
    举个例子:乙方向甲方借款10万元进行创业投资,但是甲方为了可以让自己的利益不至于收到损失,就要求乙方找一个担保人,为其作担保,假如乙方投资失败了而且也没有能力偿还债务,那么就必须有担保人替乙方偿还所欠的债务。
    所以说第三方有一点的风险,所以可以说第三方的就是风险担保。
    在招商业中的创业风险担保,其实就是当创业者在招商网站上选择加盟项目时,招商网站为其提供的风险担保,当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受骗或加盟了不存在的项目,导致最后投资的失败和损失,那么因为招商网站提供了风险担保,所以说招商网站就应该为创业者提供一定的赔付金额,已实现风险担保的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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