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村里一个人关系还可以,以借款协议形式,借100万,月息1分8。现在加上利息欠了115万,了解其经营状况,两年内基本还不了钱。所以到了还款日期,找他还钱,就写续期借款协议(每次协议5个月),已经续期三次了。最近电话不接,只能到村里去找他。他家2个门面的房产证在我这,没有拿到国土使用证,没有进行房产抵押登记,他家还有一套房子价值大概40万,一辆车子。据了解他还欠了一屁股的债。所以基于这种情况,我是先进行抵押登记还是进行诉讼?大概要花费多少钱,时间多长,要不要进行财产保全,家中基本没有钱了。保全有担保风险吗?保全后可以获得优先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