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车司机正常行驶,被撞的人闯红灯,当时被撞人无外伤,司机下车后要带她去医院,被撞人不肯去,在被撞人身旁呆了半个小时左右,无法和被撞人家属取得联系,司机朋友看被撞人无外伤,就给了几百块钱私了,当时被撞人也收了钱,后来两小时后交警说司机肇事逃逸,后医药费垫付几万,半个月后被撞人身亡,被撞人家属要求赔偿100万。现在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当时撞的路口有摄像头。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4-15 19:04: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肇事逃逸私了是否要拘留,要看具体的情况的,如果构成犯罪的,也是要拘留的,只是在取得了对方谅解后,可以争取缓刑的,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后逃逸的,应该负事故全部责任。如果未造成对方重伤或死亡的,一般情况下不承担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刑。  但是:  
    1、如果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属于醉酒驾驶的,则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处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肇事者撞人之后不支付医疗费,致使受害人不能及时得到治疗,交警部门可以开通绿色通道,先对受害人进行治疗。受害人家属可以到交警队,要求肇事人支付医疗费,如果经交警部门多次工作,而肇事者拒不支付医疗费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先予支付医疗费用。如果交警队已经多次工作,而家属还要进行无理取闹,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是违法行为。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首先通知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后,应当按原范围发出撤销协查通报。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

    第四十九条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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