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了一所房子。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在今天的第五天,我要求他支付支付宝二维码的租金。他不理我。原来我的房子已经租出去了,有人已经搬进来了。我有权收回押金吗

2022-09-25 09:47: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租房子交的押金,按照《担保法》,这些现金属于质押。虽然丢失了押金收据,只要没有违约的情况,按照《担保法》,房东就应该退押金。
    2、如果房东不肯退款,可以向所在街道或者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赁合同自然解除。这时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屋的。如果房东出卖,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继续出租,承租人也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 房屋租赁中房东违约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1、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租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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