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法院保全被告银行的财产,法院去冻结了, 但是拒不给原告出具银行的冻结回执或者包含冻结金额的保全裁定,如何追究责任?现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一部分钱款在冻结期间被被告从银行取走,应当告法院还是银行赔偿损失?

2019-04-15 19:28: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限制对方当事人处分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对方交给法院的钱,是因为他要提车,所以要缴纳保证金,确保诉讼后有相应的财产金可以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也就是说,前提是你要起诉他,判决后你依法可以获得赔偿,赔偿可以在保证金里面扣,也可以对方直接给你。
    如果你不起诉,一分钱你也得不到。保证金届时会退还给对方。

  • 一、什么情况下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权人(即车主),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是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要条件。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才有可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不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就不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第一,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的话,则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第二,肇事车辆毕竟是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工具,如果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会影响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时,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车辆的,可责令肇事方提供担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担保后,方可对肇事车辆予以放行。  第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法院应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肇事车辆的情况和去向,以及财产保全的情况。对肇事车辆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时办理肇事车辆的移交手续。  第四,对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要妥善保管,有关收费要合理。目前,交警部门扣留的肇事车辆或违章车辆都停放在社会开办的停车场内,停车费较高。建议对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在其拍卖所得款中,优先支付赔偿款,以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得到赔偿。
  • 冻结财产的3个条件:一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二是仅限于请求的范围,即3万;三是要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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