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出轨导致离婚,后来经人劝解又在一起,男方写保证书没有任何去向不明的钱财,自愿生成法律效益,但是后来发现有不明消费,这张保证书有法律效益吗?

离婚
2019-04-15 20:25: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婚姻法: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具体意见: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3.另外,新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是指夫妻一方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而导致离婚的,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有过错方赔偿因其过错行为而受到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一种赔偿制度。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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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三种情形写的婚姻保证书,一般认为是无效的
    1、是保证书系出具人在被胁迫下(如在酒店被亲友团捉奸)签署,且出具人及时向法院提出了撤销请求,此时保证书会因被撤销而失效。

    2、保证书有关抚养权归属的内容无效,法院仍将以有利孩子成长为原则处理。

    3、是保证书剥夺人身权利的内容无效,比如以一方“提出离婚”、与异性通话或交往为成就条件,或保证离婚后不再婚等均属无效。

    除上述情形外,以重婚、出轨、家暴等为条件,以财产权利为处置对象的保证书,在判决离婚时一般应认定有效。
  • 根据《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所代理的诸多离婚诉讼案件的司法实践,此类保证书只有在协议离婚中才会起作用,如果当事人反悔,无法协议离婚的,则在诉讼离婚中只是作为一份证据证明出轨者对婚姻造成损害而已,法官不会根据保证书的单方承诺就简单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会根据法律的规定作适当的分割。
  • 《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