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被一种恙虫病咬了,然后我买了x的意外保险,我住院住了八天,花了七八千块钱,我把票给保险公司去报销,我想用手直接把我的单给退回来了,说不能报,请问这是否是属于意外?

2019-04-15 21:03: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职工享受工伤待遇,具体的保险流程保险由用人单位办理,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之日起30日内到注册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填写相关的材料,工伤待遇的报销也是有用人单位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报,填写好相关的资料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未主动办理,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了解,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回复为准,或者可以拨打12333热线咨询。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给报销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给报销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  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以后还需要治疗的费用怎么办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从定残之日起对上述六项费用都应当予以赔偿。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需要再次治疗的费用或伤情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所支付的费用”。)

  • 1、所有索赔项目需提供的材料:索赔申请书;保险凭证(电子保单);被保险人身份证件;护照出入境记录页及持有人页(涉及境外旅游);相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有)。

    2、身故保险金需提供的材料:完整的病历、诊断证明;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受益人的身份证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3、残疾保险金需提供的材料: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用以确定受益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受益人银行存折(卡)复印件;意外事故证明、残疾鉴定书;

    4、意外医疗保险金需提供的材料:完整的门急诊和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医疗费发票和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5、旅行行程延误需提供的材料:承运人出具的延误证明文件,注明延误时间及原因;机票/登机牌,车、船票;因延误而发生的合理必要的住宿、膳食及交通费用票据。

    6、行李延误或遗失需提供的材料:承运航空公司或机场出具的行李延误或遗失证明文件;行李票;购买必需品的单据凭证。

    7、旅行证件重置需提供的材料:事发当地海关、警方等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须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案);重置旅行证件的费用发票或收据。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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