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一年半,育有一女八个月大,女方自己带,现在没有和老公一起住,发现他有第三者,如今电话不接生活,不给生活费。女方想离婚,要女儿抚养权,该如何做争取最大的利益?

离婚
2019-04-15 21:55: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可以向当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他可能会提出分割财产,所以就你所说的房子有必要分清楚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如果该房子是你父母在婚前赠与给你的,当然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他不得主张分割。如果是在婚后赠与的,你父母又没有声明是赠与给你个人的,那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会对半分割。
    现在你将房产过户能不能起到效果,还是要看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家庭暴力不需要将你打成轻伤或重伤,法律注重的是暴力行为而不是暴力后果。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协议好后,在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2,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对方离婚并分割财产,解决孩子问题。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一方想离婚,可以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核实后如果认为双方感情却已破裂,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隔6个月,如果再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 离婚首先应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进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家庭暴力建议离婚,如果想要孩子建议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如果在两周岁以内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重大不能治愈的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对于两周岁以上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生活不利的另一方当事人有传染病久治不愈或者与其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随外父母祖父母生活并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也可作为随父或者母生活的优先条件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总之法院以保护子女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谁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其中包括经济,道德等方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