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年多。现在公司想裁员,说要把我调到一家新店。我不想去那家新店,因为这家店已经加班很长时间了。公司说如果我不去,我会自动离开。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2022-09-26 16:5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劳动合同法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结清。《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调整岗位,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位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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