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跟我,媳妇结婚三年老是吵架,每次都是因为他们家的事情,老是拿孩子出气,两岁的孩子哭死都不管,老是一句话我上来脾气就六亲不认谁也不行,有一套房子是结婚前三年买的,还有钱要怎么分

离婚
2019-04-16 05:31: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可以双方沟通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吵架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的,可以离婚。离婚有两种,一种诉讼离婚,一种协议离婚。当双方对财产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时,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手续: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户口在本辖区;

      
    3.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债权等的处理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提供三份,双方当事人一人一份,办理机关留一份)

      

      办理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户口薄(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为:已婚)和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有磁、或者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当事人持有原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的档案证明。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的色底双方当事人一致)
  • 你好!针对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小孩子2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2到10岁综合双方条件看那一边更有利于小孩子成长,10岁以上要征求小孩子的意见。(有两个孩子的话原则上是一人一个)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一直是本着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因为离婚诉讼涉及财产及子女,对专业要求很高,最好你能找一个专业律师帮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来电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