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一个已婚男人在一起三年,在一起的时候,他和我都是夫妻相称,别人都以为我们是两口子,我们有一个女儿才两个月,现在他不要我了,我可以起诉他重婚罪吗?起诉他重婚罪,我孩子小,我也会坐牢吗

2019-04-16 05:42: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司法实践中,同居关系视为重婚的情况: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
      
    (3)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
      
    (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未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
    以上情况被起诉的,重婚一方会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简言之,可能会坐两年牢。
  • 重婚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违法行为,对因重婚引起的离婚纠纷的处理,首先要维护一夫一妻制原则,然后根据重婚的不同原因区别对待。而因重婚而引起的离婚,如果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应当在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对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首先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对前婚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依法追究重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因反抗包办、买卖婚姻外逃与人重婚,重婚一方提出离婚的,对重婚一方可以不按重婚罪论处,但必须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重婚一方坚决要求与原配偶离婚的,应先解除其重婚关系,再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各方面工作,调解或判决离婚。
    (3)因自然灾害或被人拐卖而重婚的妇女,一般不按重婚罪论处,女方要求离婚的,原则上应维护原婚姻关系,如果原来夫妻感情不好,女方坚持离婚,或重婚多年与后夫感情较好又生育子女的,可以说服原夫,调解或判决离婚。
    (4)重婚一方起诉要求与原配偶离婚,对方控告原告一方犯有重婚罪的,首先处理重婚问题。经过刑事审判,给予重婚者以刑事制裁并解除非法重婚关系后。重婚一方仍然坚持与原配偶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配偶坚持不离的,可着重调解和好或者不准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应当在做好原配偶的思想工作的基础上,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因重婚而引起的离婚,如果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应当在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对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不构成重婚罪。
    如果因此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由于重婚罪是轻罪,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根据情节的严重与否,法官又很大的裁量权,要看具体案件。
    重婚可以自诉,可以委托辩护人。
    首先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陈述案件事实,提出诉讼请求。
    重婚本是刑事诉讼,但可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一同审理。法院如果授理后,你是否自诉的话还有举证责任的,即需要你来收集证据
    关于重婚是否自诉问题:与法院是不告不理的五任何关系,所有的案件都是不告不理的。
    自诉对应的是公诉,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他立案了,并将案件查证后提交检察机关,就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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