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厂工作了一个多月,刚进去的时候,他说要提前半个月离开,然后这次我打招呼,他说要扣十天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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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前15天离职,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的,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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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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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
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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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