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机动车与三轮车相撞,责任五五,保险公司只赔偿一半修车费,非机动车不肯垫付怎么办

2019-04-16 06:3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公司垫付交通抢救费用的条件有哪些,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保险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两车相撞责任一样损失不一样,双方互相赔偿方式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2、交强险赔偿完毕后的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双方平分;
      
    3、不足部分对方财产和人员损失由商业三责险承担;
      
    4、不足部分属于已方承担责任的车辆损失由商业车损险承担;
      
    5、不足部分属于己方责任的人员受伤损失由商业车上人员险承担;
      
    6、未购买商业保险的,交强险赔偿以外的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

  • 1.肇事司机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但保险公司只能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1万元,这个没什么不好,到最后伤者出院后,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把这1万元计算在内的。规定发给对方的发个梵蒂冈地方
    2.事故发生后首先是报警,报保险公司,有伤着的要打120急救。然后就是等着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在责任没划分前可以不垫付医药费,没有规定就是肇事司机垫付医药费,可以要伤者自己拿钱看病,等出院后事故责任呀划分发的鬼地方个梵蒂冈丰东股份完毕了,直接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赔偿就可以了。
    3.事故责任划分后,伤者也痊愈了,双方就赔偿问题要协商一下,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要参与协商。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直接签订赔偿协议梵蒂冈梵蒂冈梵蒂冈的发个梵蒂冈梵蒂冈,赔偿到位就你完事了 ,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伤者可以把肇事方和他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有法院判决赔偿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