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在下班途中发无责车祸,工作单位深报了工伤,但是单位是否有工资

2019-04-16 06:45: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1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 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怎么报工伤: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5、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8、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延伸阅读: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2、请作坊申请工伤认定,如期拒绝,可以自己去申请,期限为一年;  
    3、病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5、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要求伤残补助金和伤残精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