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写份遗嘱,并到公证处公证具有法律效益吧?立遗嘱的人也不可以更改吧?

公证
2019-04-16 09:26: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遗嘱最好是公证,律师只是见证,经过公证的证据效力优先,而且效力更稳定,不能随意撤销和变更。律师的费用可以和律师协商。公证的收费各地有自己规定。去做公证前可以查看公证处网站或者电话联系问清楚带什么材料。
    做遗嘱公证,一般需要身份证明,遗嘱书,遗产的产权证明文件,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前往。特殊情况,可以要求公证人员上门办理。
  •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只有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四种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符合各自的有效要件,如果不符合遗嘱的要件,那么即使有遗嘱,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
    遗嘱无效的话,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也是真实的,那么遗嘱有效,父母没有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