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是婚后置换的房屋,夫妻公积金合贷加商业贷款,主贷人是我老公,但是平时他不够还款时,我也是通过支付宝转给他作为房屋还款的。现因夫妻感情不和想办理离婚,请问房屋该如何分配?谢谢

离婚
2018-08-01 18:1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法律的规定如下,分两种情况来看: 1)如果该房产是落在你夫妻二人的名下,登记时没有约定份额,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可按平分处理。 2)如果房屋只是落在其中一人名下,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涉及到离婚时,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房产,只归房屋登记人所有。
  • 建议收集证据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我国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夫妻双放均能够就夫妻双方共同房产的分割达成合意,则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夫妻双方的达成的协议到民政局进行备案后即可。双方如果协议无法达成的还可以到法院进行离婚诉讼,通过有法官对房产的分割进行判决。
    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应当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