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区内骑电动车由南向北逆向行驶撞到一个3岁小孩,小孩的外婆在马路对面,小孩蹦蹦跳跳的过马路,电动车要经过小孩旁边时候小孩又突然跑起来撞到车栏上了,当时我的车速也有点快的,后面交警说我负全责,我这里有监控录像的,交警说小孩属于是正常玩耍,我是属于逆行,负全责,我有疑问,1.小孩外婆是监护人过马路没有牵着小孩过马路,监护人是否有责任2.小区马路是否可以让小孩子在上面玩耍,3,小区内马路是否存在逆行,上午十点发生的事,打电话给小孩父亲又没人接,现在不知道检查结果,现在摊上事所以十分着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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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瓶车逆向行驶撞到横窜马路,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出现事故的,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来承担责任
2.电瓶车车主自身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过错,因此机动车方可以承担小部分责任
3.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
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4.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5.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6.因此,医药费大部分应该由电瓶车车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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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认定需负全部责任:
1.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
证据的;
3.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继续通行的;
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者隔离设施的;
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车道;
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的;
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的;
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
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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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未履行责任怎办
生效的法律判决、裁定、调解书具有强制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另一方当事人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但一方当事人怠于行使该权利,申请执行判决、裁定、调解的权利将丧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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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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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