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即将退休的十级伤残职工咨询赔偿问题,望得到帮助,

2019-04-16 12:56: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十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级的伤残系数为0%)。
    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 对于伤残职工,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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