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2011年因涉嫌抢劫被警方逮捕,但我没有这样做,也不知道。我被拘留了5个多月。最后,我以取保候审的形式获释。我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我们五个人一起被捕了。他们都是这样安排的

国家赔偿
2022-10-01 10:4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时警方有没有追究您们的责任?是如何说的
  • 当时警方有没有追究您们的责任?是如何说的?您在此案中有没有造成他人的伤害情况?有没有持械
  • 申请国家赔偿可以赔偿的有: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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