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吵架。一个人先做了,然后另一个人用指甲剪了另一个人的脸。被殴打者是否应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0-01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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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两个人对同个人故意伤害,那么即可能构成共同犯罪,会根据两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判处对应的刑罚。不过,两人共同殴打他人,结果不小心致人死亡,因为死亡的结果是由两个人共同造成的,所以有些人便认为是共同犯罪。
首先,不小心致人死亡属于过失犯罪。两人共同殴打他人不小心致人死亡,因为两人对他人只有伤害的故意,致人死亡是由于过失造成,因此不属于故意犯罪。其次,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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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打架误伤拉架人,不能确定具体伤害行为人的,打架的两人应当承担
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向任何一方要求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其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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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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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