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立遗嘱的程序是什么?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2022-10-02 07:4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立遗嘱时的注意事项有:
    1、立遗嘱人应神志清醒,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 立遗嘱需要注意遗嘱的形式以及其生效条件,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他人所有的或者集体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 不同立遗嘱的程序是不一样的,主要包括:
    1、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未经公证撤销,都是有效的。
    3、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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