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蓄意杀死了妻子,他们夫妻经营一个手机店,营业执照是写丈夫的弟弟的名字,纳税用的银行卡也是用弟弟的名字开户,且在案发前的一个星期丈夫又用他弟弟的名字新开户一张银行卡,妻子的家属在诉状书上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但是现在担忧的是丈夫已经把财产转移了,怕他不履行赔偿。因为案发现场解封后,家属们去清点物品却发现他们夫妻没有存款,丈夫本身一张存折都没有,只发现他的钱包里面有两张银行卡都是以他弟弟的名字开户的,那么现在这种情况下,妻子的家属应该怎样做,进行财产保全,才能维护受害者的利益。需要说明的是目前还没有开庭,公安部已结案移交检察院。

2018-08-01 19:0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分为两种情况:  
    1、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财产转移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行为怎么办?  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 关于离婚财产保全问题: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要提供担保才能确保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和相应的担保就可以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
    (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
    (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
    (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
    (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