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案件到了执行厅,我要求法院冻结对方的工资卡,执行厅说要找到对方人才能冻结,这样对吗

2019-04-16 17:23: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冻结不需要通知. 解除被法院冻结的个人资产的方式主要有:   
    1、提供相应的担保,在取得保全申请人的同意后,法院可以解除冻结。
    2、主动履行债务,再由申请人向法院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会解除冻结。
    3、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如果取得申请人同意,则可以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
    4、如果法院冻结错误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冻结。如果由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则法院会解除冻结。

  • 1、法院冻结工资卡,并扣划资金不需要通知持卡人。在扣划完成后,能够通知的,应当通知持卡人。 
    2、法院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包括工资卡),是法院在依法行使职权,是强制执行的,不以被执行人的意志为转移。 
    3、就是说,法院强制执行是强制性的,被执行人只能接受,无权拒绝。如果认为法院执行错误,可以依法提出执行异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负有义务的人未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冻结其银行存款。冻结后,经法院通知仍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强制将存款扣划至法院账户并交付给申请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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