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知道。我和媒体公司签了合同,说是拍服装模特广告。签合同的时候需要交2980元的拍卖费。我已经预付了1000元,还有1980元的余款。我现在不想付余款。当我丢了1000元,这份合同是法律依据吗?对方会起诉我违约并赔偿违约金吗?

拍卖
2022-10-03 08:1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约定违约金也是一种附条件合同,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条款就生效,反之则不生效
  • 违约方不支付违约金,守约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以判定违约金计算时间,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人民法院一旦对当事人的争议作出生效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是否承担、如何承担由此确定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方应按照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损害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