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网上借了十五元钱。拖延了三天之后,我与员工讨论了偿还本金的问题。我刚刚还了钱。我每天收取100多元的利息。我不还利息行吗

2022-10-03 09:23: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时没约定利息还钱时不需要支付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偿还顺序的情况下,应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 只是超过限制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但法律保护范围内的借款和利息还是要依约偿还的。如果未依约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仍不偿还的,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如果查明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可是刑事案件了。所以,认为高利贷不用还的这种认识很危险,弄不好要吃官司。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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