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是交通事故的投保人意外死亡,是否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2019-04-16 20:03: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1、在交通事故中,您应当获得的赔偿不是根据保险公司的标准确定的,而是根据你的伤残鉴定报告和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的(上海的具体赔偿标准和项目可以来电详述),若当事人直接到保险公司理赔的话,保险公司通常会有很多费用不予理赔的(不如说精神抚慰金、非医保用药等)。您的情况应当已经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了。、
    2、如您所说是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受伤的话,这肯定属于工伤,若单位不为你申请工伤认定,那你自己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注意要在1年内申请),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工伤部分可以得到的赔偿数额(工伤和交通事故的赔偿款项部分可以得到重复赔偿的)
    3、单位没交保险、工伤休息期间没有给予正常待遇、工伤后解除合同都是不合法的,都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的 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或面谈
  •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居民身份性质划分,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分为城镇居民标准与农村居民标准两类。即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基数是根据受害人户籍性质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确定。但也有例外情况,现在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越来越多,我国很多地区对此都作了相应调整,规定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农村户口就可按城镇户口标准赔偿。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根据死亡受害人年龄的不同具体计算公式分为以下几情况:
    (1)60周岁以下的受害人的计算公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至74周岁的受害人的计算公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75周岁以上的受害人的计算公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注:“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各地区每年度会统计公布。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ail/id
    1547.html造成人员伤亡的死亡赔偿有几十万到上百万不等,数额巨大,受害人需要在交通事故专业的指导下进行事故赔偿的相关事宜。交通事故专业参与交通事故赔偿相关事宜能够运用专业知识与诀窍很好的解决事故各方的赔偿难题,缩短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把风险很好的转化给保险公司,最大化的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 您好,,【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