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并支付了20000元定金。我现在不想要房子。我可以退还押金吗?

2022-10-04 13:3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

  • 1、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并交纳定金后,就认购协议外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2、购房者与开发商均无法证明是对方原因导致未签订房屋认购协议的,视为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恢复原状,退还定金

  • 1、房屋认购协议签订后,购房者不能证明开发商拒绝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并交纳定金后,就认购协议外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3、购房者与开发商均无法证明是对方原因导致未签订房屋认购协议的,可以申请恢复原状,退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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